关于wulintang.cn的权益声明
WSRC发(2021)005号
关于wulintang.cn的权益声明
我公司(南通伍林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过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到域名*.2898.com的主体经营机构为:厦门未来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接到群众反映,发现我公司旗下wulintang.cn在贵司旗下ICP备案名称为站长资源平台(*.2898.com)进行了展示,而这种展示是不真实的表象,因其非我公司自主地在贵站平台用户名为wulintang,认证手机为17778737273的账号下。
经过我公司与贵司确定,在贵站发布wulintang.cn网站信息的用户非我公司工作人员。但该发布者却能通过代码验证的方式,对我公司存储设备代码进行增减达到贵站所要求的验证效果。这一连串的行为,因其网站wulintang.cn在贵站的被验证行为距今时间较久,无法判断其真实的操作及电子授权路径。
经过我公司与贵司多次再次确认,wulintang.cn发布者账号信息无任意自主填写信息与我公司信息相匹配,不具备我公司自主域名wulintang.cn的使用权限。我公司也在早期向贵公司出具了wulintang.cn域名注册证书,显示注册单位系我公司,而wulintang.cn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到的备案主体信息也为我公司,我公司是wulintang.cn的法律权力人、使用人,我公司也在早期注册过“伍林堂wulintang”商标行为。
也因我公司在贵司旗下站点存在明确自主注册账号平台用户名为wulintang,认证手机为17778737273。希望,贵公司在接到我公司相关权益声明后与目前wulintang.cn的发布者取得联系及时告知其侵权行为。并在接到本权益声明后,将wulintang.cn的管理权限交由我公司自主注册账号下后期维护使用。我司也保留追究wulintang.cn目前发布者的相关民事责任。
域名、商标与网络服务是局限于知识产权合理、合法化从而产生的。我们必须共同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的巩固大纛上一起前进,也建议贵司在一般的情况下对数据的更新迭代及资格认定做出较为明显的效果。由于老旧的不确定信息,很容易造成类似这样的事情产生。期望在未来,我公司与贵公司在互联网知识产权方面能有较为深入的合作。
建议贵站平台开启企业实名认证和企业征信平台建设,因目前的网络建设要求颇多,现一般情况下个人网站的备案通过率极低,实名认证应该以企业为主,保证互联网信息的真实客观性则是目前企业互联网发展的重中之重。
南通伍林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